內蒙古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100t 級履帶式起重機采購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
1.招標條件
內蒙古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25 年100t 級履帶式起重機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投標人中標后與內蒙古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合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內蒙古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100t 級履帶式起重機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
2.1.1、1 臺100t 級伸縮臂履帶式起重機,工況要求:主臂工況≥47m,及相應附屬設備;
2.1.2、1 臺100t 級桁架臂履帶式起重機,工況要求:標準主臂工況53m-56m,及相應附屬設備。
2.2 交貨地點:內蒙古包頭市石拐區(qū)喜桂圖新區(qū)及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合同簽訂后,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3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完成全部設備部件交貨。
2.4 質保期:自交付驗收合格之日起整機質保期不低于1 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生產(chǎn)經(jīng)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需提供承諾書;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內蒙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
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需提供承諾書;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諾書;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需提供承諾書;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需提供承諾書;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需提供承諾書。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自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1 臺伸縮臂履帶式起重機(額定起重量≥95t)銷售合同業(yè)績和1 臺桁架臂履帶式起重機(額定起重量≥95t)銷售合同業(yè)績,并提供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供貨設備規(guī)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照無效業(yè)績處理。
3.2.2 投標人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履帶式起重機A 級),具備生產(chǎn)能力并提供能夠全覆蓋投標設備的型式試驗合格相關材料。如果投標人是代理商或經(jīng)銷商,應提供所代理(或經(jīng)銷)產(chǎn)品的制造商的上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及能夠全覆蓋投標設備的型式試驗合格相關材料。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4 投標人若為經(jīng)銷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權證明。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招標文件售賣截至時間:2025-12-26 17: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劉工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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