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舟山港舟山港務 散貨碼頭重點設備智能管控平臺項目【第二次】公開磋商公告
浙江海港陽光采購 擬對寧波舟山港舟山港務 散貨碼頭重點設備智能管控平臺項目(第二次)進行公開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服務商前來磋商。
一、采購編號:ZJHG-FW-2025-231
二、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三、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1. 項目名稱:寧波舟山港舟山港務 散貨碼頭重點設備智能管控平臺項目
2. 數(shù)量:1項
3. 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nèi)完成系統(tǒng)需求階段所有內(nèi)容,包括需求調(diào)研、功能分析,編制需求分析說明書,最終雙方確認需求分析報告,硬件安裝、系統(tǒng)功能的開發(fā)、用戶測試、系統(tǒng)部署、用戶培訓以及系統(tǒng)上線。系統(tǒng)自上線之日起進入6個月的試運行期。試運行無誤項目終驗。
4. 技術要求:詳見第二章技術需求
四、合格服務商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服務商,并擁有投標產(chǎn)品一切合法手續(xù)的證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磋商項目所要求的整體設計、開發(fā)、調(diào)試、培訓,最終驗收合格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加蓋公章。
2. 服務商不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采購人對服務商失信信息進行查詢(具體以磋商當天″信用中國”網(wǎng)站查詢?yōu)闇剩?/p>
3. 服務商自2022年7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類似設備智能管控項目案例的業(yè)績。投標文件中提供以上業(yè)績清單以及業(yè)績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能反映服務內(nèi)容的合同內(nèi)容)、驗收證明(或發(fā)票)并加蓋公章。
4. 服務商擁有基礎平臺板塊產(chǎn)品全部自主知識產(chǎn)權,并支持國產(chǎn)芯片及操作系統(tǒng),提供軟著等相關證明資料。
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報價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報價。
6.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報價,不允許轉包。
五、磋商文件的獲取
1. 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標招標方式,服務商可訪問,從、進入陽光工程-電子招標采購平臺后進行服務商注冊,并下載″”。本項目磋商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過″”下載。
2. 磋商文件下載時間: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16時00分。
3. 未取得數(shù)字證書的服務商,報價前應先辦理CA數(shù)字證書,具體辦理指南及下載鏈接請至進行查看。
4. 原已下載標書的服務商,如繼續(xù)參與本項目,請及時登錄″”點擊″立即獲取”,確認″繼續(xù)參與本項目”。
六、報價保證金:
1. 金額:人民幣叁萬伍仟元整。
2. 服務商應于2025年12月29日16時00分前通過匯入指定賬戶。
3. 報價保證金應通過報價單位銀行基本賬戶匯入,否則視為保證金無效。
七、響應截止時間和地點
1.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12月31日8時30分。
2. 響應文件
線上遞交方式(投標管家工具):服務商在響應文件遞交時間截止前(2025年12月31日8時30分),將電子磋商文件加密后遞交至電子招標采購平臺。(原已繳納保證金的單位無須重新繳納)
八、開標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本項目將于2025年12月31日8時30分在浙江海港陽光采購 開評標室(
注意事項:
1. 服務商于響應截止時間之后三十分鐘內(nèi)在″”工具端—進入項目—開標—遠程開標模塊,點擊″確認開標結果”按鈕進行確認,如超時未確認,視作服務商已對開標結果確認無誤。
2. 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標,成交單位須在明確成交后、獲取成交通知書前將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繳入平臺指定的集團賬戶(在″投標管家”工具中查看),具體收費標準詳見磋商文件或平臺公告。
九、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www.wyfenghuang.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 招標會員 區(qū)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8811547188
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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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1211306049@qq.com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wǎng)站并繳納因特網(wǎng)技術及商務信息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yè)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
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qū)招標信息詳細內(nèi)容為準。
編輯:nbp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