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鹽礦便攜式超聲波流量計采購項目的詢比公告
一、項目情況
1、尋源項目名稱:昆明鹽礦便攜式超聲波流量計采購
2、尋源項目編號:SRC2512190028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1、申請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信用中國查詢報告(查詢時間要求:收到邀請函后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內任一日期;加蓋公章),三年內無失信懲戒或失信被執(zhí)行記錄;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機構、機關、法人等實施市場禁入。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三、采購內容、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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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數(shù)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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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攜式超聲波流量計 |
在滿足采購人提供的技術要求、設備性能配置及供貨范圍等要求前提下,具體按各供應商所報品牌的型號填列。 |
臺 |
1 |
詳見″第二章昆明鹽礦便攜式超聲波流量計采購技術參數(shù)與技術要求”。 |
四、合同關鍵條款:
(一)質量要求、技術標準:(1)符合產(chǎn)品廠家規(guī)定技術性能及現(xiàn)行有效有關標準要求,乙方必須隨貨提供所供設備產(chǎn)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資料,必須保證所供設備滿足性能參數(shù)要求、滿足產(chǎn)品廠家規(guī)定技術性能、現(xiàn)行有效有關標準、品牌、型號相關要求,與產(chǎn)品廠家規(guī)定技術性能、現(xiàn)行有效有關標準要求不符或品牌、規(guī)格型號相關要求不符或交付后設備性能不能滿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等的由乙方負責免費退換貨處理。(2)質保期為不低于檢定驗收合格之日起計12個月。
(二)交貨時間、地點、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后30個日歷日內交貨;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試運行驗收符合要求后,由采購方送云南省計量測試研究院對該設備進行進行檢定(或校準),檢定(或校準)驗收指標為:單通道準確度等級≤1.0級(重復性≤0.15%)或測量不確定度≤0.33%,檢定(或校準)費用由供方承擔,檢定合格后,乙方開具13%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fā)票并經(jīng)驗票無誤后30日歷天內支付90%,留10%作為質保金(質保金不計利息),期滿無質量問題30日歷天內支付。(電匯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甲方不貼息)。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到甲方指定倉庫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該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有資質的運輸單位進行貨物運輸,在交付使用前出現(xiàn)的任何問題概由乙方承擔。
(五)驗收方式:詳見″第二章昆明鹽礦便攜式超聲波流量計采購技術參數(shù)與技術要求”。
(六)違約責任:甲方不對乙方提供的貨物的商標、專利等是否侵犯他人的權利負責,如因乙方提供貨物引發(fā)爭議或違法導致甲方受損的,乙方應賠償。乙方嚴格按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按質按量地為甲方供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一)乙方負責退換貨;(二)乙方交貨期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合同總金額的0.5%作為逾期違約金,該部分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逾期違約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或減輕乙方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義務。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暴雨、暴雪、洪水、地震、戰(zhàn)爭、暴亂或其他災難等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于72小時內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并經(jīng)核實、確認后,方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五、報價文件的遞交:請貴公司于報價截止時間前在平臺進行報價并將報價文件(報價文件須按″第三章 ?報價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蓋公章)作為附件上傳至平臺,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報價截止時間為 2025年12 月26 日13時 30分前。
六、評審辦法和評分標準:
評價方法:?最低報價法√??綜合評分法
評審程序:報價方式:(一次性報價)√?;(多次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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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評審方式、評審程序及原則:
1、本項目采用詢比價方式采購并以最低報價法評審。采購方根據(jù)本項目組建詢價評審小組,對報價人遞交的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通過資格和實質響應性審查后,詢價評審小組根據(jù)報價情況按照最低評標價法進行評審。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同、預算可控的前提下,根據(jù)申請人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人。完成評審后,詢價評審工作組向采購人提交書面詢價結果報告。
2、報價相同的情況下以昆明鹽礦、普洱制鹽 合格供應商庫內供應商優(yōu)先。
3、報價相同且同為合格供應商的情況下,供貨時間早的優(yōu)先。
